實驗室排放的方針污染物,按照潛在排放強度和操控必要性,排序為:小分子氣體污染物、特定有機污染物(甲醛、二甲苯、甲醇)、生物性污物(病原微生物及其氣溶膠)、臭氣、其他 TVOCs(醚、苯等大分子有機物)、顆粒物。廢氣各類繁復,不能簡略共同選用一種方法來處理,針對不同類型的廢氣應選用適合的處理方式和設備。廢氣處理工藝包括高效過濾、活性炭吸附、光催化分解、水噴淋、濕式化學、焚燒法等??紤]實驗室的固有特性,高效過濾、濕式化學、焚燒法不適用,多選用活性炭、噴淋、光催化的廢氣處理工藝。(一)杭州實驗室尾氣處理活性炭吸附技術針對有機類廢氣多選用活性炭吸附或吸收液十活性炭處理方式,活性炭裝填量有必要確保對首要有機排放物(非甲烷總烴、苯胺類)去除率大于90%,設備風阻不大于400Pa,活性炭裝填方式要便于取出替換或再生,箱體原料選用阻燃PP或304不銹鋼材質。(二)杭州實驗室尾氣處理噴淋吸附技術針對無機類廢氣采用臥式水霧噴淋塔或噴淋水洗箱進行堿液吸收處理,廢氣經排風機導入噴淋塔,通過擾流球的擾動作用形成微渦旋,與向下散布霧化噴淋液充分交融,將廢氣中的污染物由氣相轉入液相,從而達到凈化空氣的目的。凈化后的尾氣排放滿足GB162971996《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設備風阻不大于400Pa,箱體材質采用阻燃PP或304不銹鋼材質,裝置材質必須堅固、耐腐、耐火。(三)杭州實驗室尾氣處理混合類廢氣吸附技術混合類廢氣宜采用水洗(堿液)+活性炭吸附的處理方式,對主要有機排放物(非甲烷總烴、苯胺類)去除率大于90%,凈化后的尾氣排放滿足國家標準,設備風阻不大于400Pa,裝置必須堅固、耐腐。水洗裝置與活性炭裝置之間必須具備有效的除霧措施。(四)再生處理裝置為減少運行成本,鼓勵使用活性炭再生處理裝置,保證活性炭可再生循環使用五次以上,且再生活化過程不產生二次污染(五)納米半導體光催化技術采用MnOx-TiO2復合物作為催化劑,通過溶膠-凝膠法將催化劑附著于鈦網,選用特定波長的真空紫外燈管作為催化光源。通過光催化作用產生電子-空穴對,氧化分解氣流中的大分子有機物,從而清除病原微生物,使部分難溶于水的大分子分解為可溶性小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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